房产交易有以下方式进行钱款交接:1、过户当日,也就是将资料递送并纳税之后取得房产证领证通知单之日交付;2、协商交付:也就是由买卖双方协商在某一天进行交接;3、资金托管:有些城市没有这一项服务,也就是将卖方钱款由建委认可的第三方托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动用,只有过户并取得产权证之后才能由卖方支取;一般来说,办理过户之后就可以进行钱款交接,这样对于卖方也公平,卖方几乎没有风险,除非是产权证下来之前被法院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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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交易方式有:按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其房屋的占有、使用、处置的权利全部归产权人所有,不需经过原产权单位同意就可处置;标准价购买的房改房。
1、评估: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评估手续,根据房龄、楼层和地段确定评估价格,一般低于房屋市场买卖价格。 2、资金监管:需要贷款的首付款要存入房产局指定帐户;现金买房的可自愿到房产局资金监管,但资金监管额不能超过评估价。 3、银行贷款审批:贷款客户凭房产交易中心(建行、公积金中心)提供的贷款房产评估报告或中行指定评估公司出据的评估报告,买卖双方夫妻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协议,买方夫妻收入证明到建行或中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4、担保公司担保:经审批的贷款,由买方和银行签定贷款合同,并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5、银行(公积金)放款:银行根据担保合同将款拨到房产局资金监管帐户。 6、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7、购房人领产权证,卖房人到房产局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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