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地、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一)在城市绿线范围内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放场、摆摊设点、倾倒废物、排放有毒有害污水、放牧、割草、打鸟、砌灶野炊、占地葬坟、烧香烧纸;(二)剥削树皮和挖树根;(三)利用树木搭棚、架设线路、拉直金属材料;(四)攀折树枝、采摘花果;(五)在树木上刻、钉钉、拴系牲畜和悬挂重物;(六)损坏草坛、花坛、绿篱和园林设施;(七)其他损害行为。
针对城市绿化设施保护行为违反规定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监护义务的行为包括: 1、虐待未成年子女,虐待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经常以打骂、禁闭、有病不给予治疗或者强迫过度劳动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虐待行为表现为行为人经常或者连续性实施折磨、摧残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 2、遗弃未成年子女,遗弃是指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负有而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 3、溺婴、弃婴,溺婴是剥夺新生婴儿生命的行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