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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提前收回承租人出租的房屋的情形

2023-07-18 0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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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18 回复

专业分析: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因此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下,提前收回出租的房屋,可以认定其违反合同约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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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没有违约、违法情形的,出租人不能提前受贿房屋。如果是不定期租赁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也应提前通知承租人。

段兰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师事务所

出租人可收回房屋情形:擅自转租;擅自拆除或改变结构与用途;租金拖欠6个月以上的;进行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故意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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