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关于服务期的规定

2022-03-11 22:05:10
推荐答案

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1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简要总结: 一、单位不得收取培训费的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离职的; 这一法律规定源于《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在该《复函》中提到“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2)劳动合同届满的; 这一法律规定同样源于《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该《复函》在规定试用期情况后,紧接着规定“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3)非以支付货币形式的培训。 培训费应该是单位为提高劳动者技术技能和专业素质而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费用。《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接受职业培训,对于用人单位内部的培训,不能向劳动者收取培训费,这包括:进入单位的“入门教育”,单位为调整人员和岗位而进行的转岗培训、企业内训等等。 二、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培训费的情形 用人单位无违法违约行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未届满期间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在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展开更多

针对关于服务期的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服务期的法律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其他。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广大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要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要完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具体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