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居间合同不是买卖合同,其中约定的条款具有原则性特征。而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过程中,很可能对交易中的一些细节无法达成一致,此时并不认为买方违约,双方合同解除时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为了防止将来为那些说不清楚的事发生不必要的麻烦,上海房地产律师建议在定金合同或居间合同中就将能明确的所有买卖条件约定明确。包括付款方式、过程,包括户口,包括违约金,包括户口等等。太简单太含糊其辞的合同只会让别人钻空子。有的客户可能会说,我签合同的时候,上面写的是意向金,不是定金,不用双倍返还。但是上海房地产律师发现,有的中介公司提供的《居间买卖合同》模板上,第一二行醒目处的确是写的“交纳多少意向金”,但在合同末尾不起眼处,会有一条“双方(或三方)同意意向金转化为定金”。所以,上海房地产律师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仔细看清合同内容,以免以后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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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无定金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分别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合同无效后对方没有责任支付违约金。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无效的合同从始至终没有任何的法律约束力,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自然不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履行违约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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