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等;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 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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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如果买方后悔了,不打算继续履约,那么买方需要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向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是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时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合同是真实有效的,那么合同受到法律保护,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就按照合同的相关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签订买卖合同后,如果卖方不想卖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买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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