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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办房贷需要什么材料

2022-07-05 17: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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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05 回复

专业分析:

需要的材料材料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即合同)或者房产证。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6、学历证明(少数银行需要,如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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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款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已婚: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身份证、户口簿、单身证;2、贷款购房需准备的材料:已婚: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双方收入证明。单身:身份证、账本、单身证明、收入证明、银行存单;3、用公积金购房需准备的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原件、申请公积金缴存证明、购房合同等。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声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预售登记。 2、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后丢失,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 3、已经办理过户手续。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购房合同丢失的,只需要在找开发商补办即可。 4、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所以,如果购买合同丢失了,只要去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就可以找到备案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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