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需要区分情况来核算:(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购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购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记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在固定资产建造期间土地使用权一直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但此时土地使用权与相应的厂房等资产是分开核算的;(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土地使用权由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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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终止的四种情形: (1)使用年限届满; (2)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提前收回; (3)因逾期开发而被无偿收回; (4)土地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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