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费用主要由当事人与专业机构协商,委托费用数额应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以参照行业标准为主,协商为辅的方式进行,监督、协调员不得干涉。报价悬殊较大时,监督、协调员可以调解。对故意乱要价的要制止。确定委托费用数额后,交费一方当事人于3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费用交付委托方。对于当事人无故逾期不缴纳委托费用的,可中止委托,并书面告知专业机构;当事人即时缴纳委托费用的,仍由原专业机构继续进行鉴定。 第二十八条对于商谈后不能确定委托费用的,监督、协调员应告知双方当事人可重新启动选择专业机构程序,重新选择专业机构。公诉案件的对外委托费用在人民法院的预算费用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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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纳税环节: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其他纳税环节。
委托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应当缴纳印花税的有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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