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27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目前,我市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年限的,必须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8%比例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根据国家规定,失业者参保是无需缴费的。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保险异地转移,医保可随同转移。失业者在失业地即可参加职工医保了,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保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经办机构应将缴费金额、时间等信息及时告知医保经办机构和本人。而在转移方面,需要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失业人员停止领取保险金后,经办机构也将停止为其缴纳医保费用。此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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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人的退休政策与正常人一样,在退休年龄方面为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如果残疾人想办理提前退休,必须经市级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缴费年限满15年,由本人申请,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2、如果残疾人从事过特殊工种,可以在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时,对1993年底以前实际从事特殊(如高空、井下、高温及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的年限进行折算,可以视同为缴费年限。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补缴流程: 1、参保人到退休医保补缴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对条件符合且材料齐全的,受理后录入业务系统; 4、办结后,将补缴通知单反馈给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到社保处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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