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签订了合同,但是没有缴纳社保,可以先跟单位协商解决补缴社保,如果不能解决,就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针对签了合同没有缴纳社保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却有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催告公司及时与其签约,如果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仍未签的,则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双倍的工资,从用工的第二个月计算至签合同的前一天,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没有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请求公司及时为本人办理社保登记和缴纳社保费用;公司拒绝的,可以由社保经办机构等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对其加收滞纳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