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买卖出租房屋的两个问题: 一是买卖不破租赁,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 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出租的房屋之前要有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最好。 二、买卖出租中的房屋需要注意什么? (1)不仅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房屋正在出租,还要将租赁合同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如果不按这个要求做,则可能发生以下的风险: a、一旦卖方违约不想将房屋卖掉时,即可另行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将租期约定的很长,将租金约定的很低。这样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无权主张承租人腾退房屋。这样足以打击买方要求继续购买房屋的意志,而卖方则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b、卖方可以降低租金,改变买方的预期收益。 (2)要明确的约定房屋租金什么时候转由买方收取 通常房屋租金最迟在买方支付百分之八十的购房款或者房屋产权过户时,转由买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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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的细节有: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确;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房屋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合同约定尤其是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房屋质量是否真实;物管费用是否有拖欠等。 法律依据 2021生效的《民法典》
租房注意事项包括: 1、需要房东出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房产证; 2、房屋押金问题看明白,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等借口作为条件来苛扣租房者押金; 3、根据自身条件谋求合适房屋; 4、重视“不可抗力”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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