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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院开庭程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5、在开庭前三日通知诉讼参加人参加庭审; 6、进行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发生交通事故后,会因为赔偿问题而引起交通诉讼。起诉方要向管辖区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立案庭审查后,缴费。缴完费用后,当事人需要将缴费票据和相关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然后回家等通知。法院给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等材料送给被告。之后,法院会告知开庭时间,当事人需要去法院领取传票。如果对方同意赔偿,法院会约双方调解;反之,开庭判决,发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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