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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3 回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依据以上法规及实际执行现状您将面临一下情况: 1、罚款200-2000元; 2、扣留机动车; 3、没收假车牌; 4、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5、最多四个月之内,若不能补办机动车登记手续,车辆被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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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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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4条第二款规定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主要提出对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的一些基本要求。本条内容比较原则,并不适合作为责任认定的法条,而是在强调立法的宗旨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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