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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做工伤认定为十级,我1月6号受伤请问一下可以一次性拿到多少赔偿?

2018-06-03 01: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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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娜娜律师

2018-06-03 回复

专业分析:

工伤如何计算工资?工伤认定结论未出来之前,应发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认定工伤以后,停工留薪期待遇单位一定要补发。至于该职工是计件工资制,一般来说对他进行工资补发按其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相关法律知识: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医疗待遇继续享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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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工伤六级伤残的赔偿是: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医疗费根据医院出具的费用进行结算;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每个地方的相关标准各不相同,无法明确具体的数额,但六级伤残赔偿范围大体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相关规定按照16个月本人工资来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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