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工伤职工一起按照国家规定的来,同时自己的情况也符合规定能够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况,但在具体进行赔偿的时候,也不能说所有的费用都是可以赔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需要当事人自费的项目。那到底工伤待遇中的自费项目有哪些?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工伤待遇中的自费项目有哪些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擅自到非定点医疗单位治疗的,自费;2、治疗工伤所需药品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不符的,自费;3、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另外的30%,自费;4、工伤职工治疗期间,引发的其他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无医疗保险,自费;5、工伤职工到非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自费;6、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超标准的,自费;7、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超过的,自费;8、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支付,标准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其余的部分,自费。二、相关法律知识: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中的自费项目后,工伤职工才能大概知道在治疗的过程中,产生的哪些费用是需要自己支付的,相比之下可以更加清楚自己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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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中的自费项目有:职工擅自到非指定医疗单位就医的;工伤治疗所需药品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职工在治疗过程中引起的其他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工伤职工到非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的。
工伤待遇中的自费项目有:擅自到非指定医疗单位就医的;所需药品必须符合标准,不符合的,自费;其他疾病;到非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安装辅助器具,国家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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