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程序包括哪些,审查起诉包括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主要审查程序包括: 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 2、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用。应当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包括诉讼文书和各种证据材料,仔细审查案件中的疑点和难点,得出正确的结论。 3、复核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审查起诉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被害人和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直接讯问证人、或者重新进行鉴定、堪验和检查。 4、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5、承办人审查后,应提出起诉或不起诉意见,报刑事检察部门负责审核,刑检部门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后,应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针对审查起诉程序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审查起诉程序有:1、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管辖权,审查随案移交的文件和证据材料,并做出适当处理;2、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的使用;3、审查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4、在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需的证据材料;5、审查后,承办人应当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意见,报刑事检察部门审查。
律师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主要有: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3、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申请监视居住; 4、代理申诉和控告、提出辩护意见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