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发生工伤事故之后,所有的工伤待遇费用由单位支付。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针对工伤赔偿单位为何不支付员工工伤待遇?,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转院交通费,住宿费;停工期间工资福利待遇、陪护费;伤残津贴;就业补助;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规定支付费用;工伤保险。
员工的工伤待遇需要先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找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但有些费用需要用人单位承担,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