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仲裁庭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仲裁开庭审理程序:当事人的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作证,宣读未出庭证人的证言;出示书证;和视听材料;宣读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宣读鉴定结论。
1、开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 2、仲裁庭通常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开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5)宣读鉴定结论。 3、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经双方当事人质证。 4、当事人进行读者辩论,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 5、调解,裁决阶段。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