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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伤残为 五、六级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为七到十级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只能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受伤职工提出解除。
雇佣关系不能认定工伤,劳动关系条件下才存在工伤,提出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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