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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没有登记结婚,是在房产局办理吗?还需要在什么部门公证吗?我想把这个房子改成我们的共同财产

2019-04-04 21: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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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4-04 回复

专业分析: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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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但由于各个银行不同分行的操作规定不统一,有些分行也并不要求必须把产权证正本押在银行,而只需做一个抵押登记,购房者可以自己持有带有抵押登记标志的产权证。如果是这种情况,购房者在还完贷款之后,除了重复上面的步骤外,还要进行一个撤消抵押登记的程序。购房者和银行办完结算手续后,银行会亲自或者委托做抵押登记的律师联系主管国土房管局,和购房者一起去撤消抵押登记。不同的房管局要求也不一样,购房者除带上上述所有证件外,还需带好银行开具的还款凭证。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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