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户口不愿迁走怎么办? 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是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因此往往也是难以办理。所以双方应当本着互相理解、互相配合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多想想办法,尽可能协商解决。对于具备户籍迁移条件的,一般来说经过友好协商,为了双方的方便,这个问题还是能够得到妥善解决的。
针对离婚时对方将户口迁出对方不想迁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户口迁移对方不给户口本迁移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向户籍带公安公安机关申请出具户籍证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判决)等材料,提出迁移申请即可。
有3个步骤。如下: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可以分开;2、迁出方需要带上户口本,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提示填写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