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签订从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运往约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②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③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④提交商业发票,及自费向买方提供买方在目的港提货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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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义务的内容主要有: 1.主义务,也叫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中固有的、必备的、自始确定的、能够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2.从义务,即从给付义务,是指在主给付义务之外、不具有独立意义的、只能辅助主给付义务发挥功能的义务。 3.附随义务,是指并非自始确定的、而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旨在更好地实现当事人利益的义务。如说明、照顾、通知、协助、保密等,属于履行合同所需的辅助性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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