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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的一旧房拆迁在其中一个残疾弟弟名下,目前房产证未办,请问有什么好的办法既不要告诉她弟弟已经去世还能配合弟弟们把房子卖掉?

2019-04-05 11:38:26
推荐答案

高宝龙律师

2019-04-05 回复

专业分析:

你好,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不管男女都有继承权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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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留下的一旧房拆迁在其中一个残疾弟弟名下,目前房产证未办,请问有什么好的办法既不要告诉她弟弟已经去世还能配合弟弟们把房子卖掉?,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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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孩子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孩子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孩子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孩子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孩子,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哥哥买给弟弟的房子,且不动产登记簿上所有权登记在弟弟名下的,则属于是将房产赠与弟弟的行为。并且,赠与房产的行为,也需要相对人即弟弟的同意,因为赠与合同是双方合同,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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