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定期评估并监督执行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二)确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商业银行具有足够的资源,独立、有效地开展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三)确保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在商业银行内部得到有效沟通和传达。(四)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支持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五)充分了解并定期评估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的重大变化,并向董事会定期报告。(六)其他有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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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如下:公司的税务风险,以及公司高层在开票中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的风险。还有,如果你是继任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和前任财务负责人做好交接,并在就任的第一时间去税务局做财务负责人信息变更,以撇清前任遗留问题对你的法律影响。
分公司负责人在特定情况下有一定的风险。分公司负责人有表见代理的风险,若总公司将签约权授予非分公司负责人的其他员工,但该员工被终止代理权甚至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总公司未及时告知交易相对方其无代理权的情况,该员工与交易方所签合同仍然成立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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