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旷工工资怎么算? 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罚。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不准而不出勤,是严重违纪行为。国务院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曾经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计划经济时期,一些地方劳动部门也曾经规定,旷一扣二,即旷工一天,扣工资一天,另处罚一天。但这些规定均已废止。按《劳动法》规定,旷工如何处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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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职工旷工不发当天的工资是属于合法行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旷工比较严重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旷工《劳动法》没有规定,但旷工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劳动者旷工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告知工会。 旷工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旷工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劳动者旷工的,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支付其旷工期间的工资。劳动者旷工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扣除其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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