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预(销)售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一)投标人少于3人。(二)多层物业总建筑面积少于3万平方米,或者单栋高层物业总建筑面积少于1万平方米,或者多层、高层混合物业总建筑面积少于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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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不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而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合同。
一是企业为构建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和谐氛围所要承担的责任,这也可以说是企业内的社会责任;二是企业在外部要主动承担起与社会各利益相关者和自然环境之间和谐的义务。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所做出的行为承担民事违约责任、民事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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