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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待遇申请认定程序

2023-02-03 16: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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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03 回复

专业分析: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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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个人申请。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申请人,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2.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3.县级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进行审查、抽查、公示后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低保的,从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发放低保金;不予批准的,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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