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房主口头协议房屋交易税等过户费用由我买方承担”,这个约定是否成立存在瑕疵,如果能够证明这个口头承诺无效,而你们之间的定金收据上也没有关于税费的承担,可以结合一般情况理解,房子的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承担的经验,您就没有理由承担。那么,双方不能达成买卖合同的责任就不在买方,也可以说,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卖关系不成立。这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那么,买方就有权利要求卖方返还定金。如果最终责任属于卖方,就是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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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一般由买方承担,住宅类标准按房价的3%或1.5%或1%缴纳,每套交纳的具体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是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的按1%收取,90平米-144平米的按1.5%收取,144以上平米的按3%收取,二次购房的都是3%,不分面积。2、营业税:营业税一般由卖方承担,个人购买满2年以上的住房,免征营业税。目前,国家对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征收标准是按照销售额的5%,加上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一般是销售额的5.6%。3、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承担,如果是卖方唯一一套房子,且居住满五年以上没有此税,可是这套房子如果不是他唯一的一套房产,则此税要交纳。
房屋买卖不需要支付定金。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的担保,我国法律没有必须交付定金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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