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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了,公司要裁员,应该怎么给赔偿

2019-08-08 08: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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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德祥律师

2019-08-08 回复

专业分析:

应该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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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是裁员,原则上也不能辞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如果单位将孕妇辞退了,那么其行为便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向其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犯了重大错误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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