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处罚。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项目的,或者未经登记从事限制类项目的,由企业登记机关和其他主管机关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针对无营业执照有合伙企业如何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所需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注册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发照。合伙企业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应提交的证件材料如下: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包括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企业核名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及投资人名录表; 7、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书; 8、企业联系人登记表;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