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如果不服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当事人不服工伤待遇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从业人员因工伤亡的,由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到就近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并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三)工伤人员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关系证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