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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间生育保险怎么计算

2022-11-17 15: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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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7 回复

专业分析: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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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辞职以后你就不能再享受生育保险了,因为生育保险没有个人账户,是单位统一办理的,辞职后就自动丧失。如果单位没有办理生育保险,按规定要由单位按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所有费用,辞职了单位自然也就免除了责任。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女工享受下列生育假期:生育时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难产的,则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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