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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2022-09-09 09: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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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09 回复

专业分析:

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工资收条、签到名单等来证明。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新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新劳动法新增了处罚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作了详细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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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1、双方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直接提供劳动合同;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提供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会议记录等材料;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关系的确立包括劳动合同,职工的报酬等。 首先,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效的劳动合同是指:订立主体的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不违反效力性强制性的内容。 其次,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应当按照以下内容确立。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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