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带租约的二手房如何与租客协议 1、公司先通知业主。 2、有租约物业在出售的过程中,原来房源的租客必须签署一份“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确认。否则原租客的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 3、如果租客没有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确认书,房地产经纪人应该和业主一起与租住客户协调——态度必须温和,告诉业主不要刺激客户,以免租户产生逆反心理。 4、礼貌的告诉房源租户,该物业已经售出,如果租户需要继续租用,将帮助他和新的业主协调,在新业主同意的前提下,让他重新签署协议。 5、如果租户不同意协议续约或者新业主不愿意续约给租户的话,房地产中介要根据租户的具体要求,尽快帮助他需找符合他条件要求的相似物业,解决他的问题。【注意】如果租户没有提到“优先购买权”的事情,房地产经纪人不要提醒他,因为很多人不知道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只是告诉他,因为业主更换,所以需要租户配合一下。
针对二手房如何与租客签订租房协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租赁协议签订的原则:合法原则、自愿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公平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登记对抗原则、尊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原则等。
房屋租赁协议一般在当事人经过协商后签订。具体应当包含的条款如下: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基本信息; 2、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位置、面积等; 3、租赁期限以及用途; 4、租金、押金的支付; 5、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办法。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