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赔偿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前1月申请,经过1个月交接之后即可离职,不存在违约赔偿。除非在工作期间公司出资给你培训深造或发放福利等,并约定了相关服务期,在服务期结束前离职才有违约赔偿义务。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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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往往拿不到用人单位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举证难的问题。 “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按《劳动合同法》主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3、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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