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婚外情同居关系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们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婚外同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婚外同居的情况。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解除同居关系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法院也不会受理。因为: 1、同居关系不等同于夫妻关系,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 2、一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无权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因为非婚同居的生活方式是男女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生活状态的选择,法律不予强加干涉; 3、同居关系中的当事人与婚姻关系中的配偶存在很大的不同,同居中的一方很难能够像夫妻中的配偶一样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一般情况下,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无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同居期间的其他权利受到侵害,比如身体健康权,财产权等,是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的,只不过此时的“赔偿”不同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而要求的赔偿,是一种侵权责任法的侵权赔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