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抢劫罪和抢劫罪的界限与行为犯有哪些区别?,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抢劫罪和抢夺罪从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去分析,主要有以下区别: 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盗窃罪与抢劫罪的最大区别在于,实施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盗窃罪是以秘密不为人知的方式获取他人的财物,其犯罪行为存在秘密性,如盗窃行为别让人知晓后仍然实施的,可能构成抢夺罪。而抢劫罪则以暴力、胁迫等明显的暴力手段,逼迫受害人交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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