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人逃跑怎么办以及这样会构成犯罪吗的问题回答如下:一、对恶意欠债者在刑事立法上以侵占罪进行规制。侵占罪是1997年修订刑法增加规定的一个新罪名。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侵占罪名的设立,是在我国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刑法对公民财产权利重视程度提高的标志。作为侵犯财产罪的一种,侵占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所有人或拒不交出的行为。通说认为,“代为保管权”必须是合法取得的。合法取得代为保管权的方式主要是因合同或者双方协议产生的保管权,包括以下几种途径:一是受委托保管或者经手,如受权利人委托代为保管、看管财物,受委托转交、转送款物,受委托代为经营等;二是租赁和承包,如生产资料的租赁或承包经营、生活资料的租赁等;三是担保中的动产质押和留置;四是货物运输;五是加工承揽;六是买卖(在买卖合同关系中,有时标的物与价款的转移不同步,如果买受人事先占有出卖物,或者出卖人事先占有价款,在买卖合同履行完毕之前,事先占有的财物或者价款处于对方代为保管状态。如果合同解除,均负有返还义务,如拒不返还,构成侵占行为);七是借用和借贷。二、在目前立法上或者司法解释没有对“代为保管”进行界定的情况下,对恶意欠债者,如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后,债务人有归还能力而拒不归还的,法院既可应受害人(债权人)的告诉以侵占罪追究恶意欠债者的刑事责任;也可以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先行进行司法拘留。法院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从而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采取这种变通的办法,虽然加大了诉讼成本,但是对于恶意欠债行为仍然能起到一定的预防与控制作用。上文便是对欠债不还到期逃跑构成犯罪吗简单介绍,本身债权债务关系便是一种很常见的关系,但是明知是别人的东西忍让拒不归还这便不再是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了更有可能已经构成了侵占。现在社会的诚信度正在下滑,所以这种恶意欠款的情况理应受到刑法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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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别人名义向朋友借钱不构成诈骗,但如果是以虚构事实、隐瞒真实的方式向他人欠钱,事后不归还的,构成诈骗罪。行为人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涉嫌欺诈,但尚不构成犯罪。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这是法律规定的。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原则上推定为如果无相反证据证实共同债务,则即使离婚也要连带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另一方个人债务,那么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1、债务人在当初借款时就与债权人有约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与家人无关。 2、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并且没有用于家用。扩展资料: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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