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建议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等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但是为了让劳动者在处理劳动纠纷过程中由被动变主动,建议劳动者在维权之前要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对自己有利的一些证据原件,以备后用。
针对处理劳动争议是否要保留证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的证据包括: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劳动争议维权证据必须保留的是: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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