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交房中需要注意:1、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即默认交接已经完成)。 2、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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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销售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农村住房只能在村民之间销售。向村外村民销售的,销售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2、签订住房买卖合同、详细的住房协议信息、价格、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所有权转让手续等。
房屋认购合同注意事项有: 1、规避受牵制条款; 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 3、不使用模糊概念; 4、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 5、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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