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买卖出租房屋应注意什么事项

2023-02-23 19:55:01
推荐答案

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23 回复

专业分析:

注意买卖出租房屋的两个问题: 一是买卖不破租赁,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 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出租的房屋之前要有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最好。 二、买卖出租中的房屋需要注意什么? (1)不仅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房屋正在出租,还要将租赁合同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如果不按这个要求做,则可能发生以下的风险: a、一旦卖方违约不想将房屋卖掉时,即可另行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将租期约定的很长,将租金约定的很低。这样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无权主张承租人腾退房屋。这样足以打击买方要求继续购买房屋的意志,而卖方则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b、卖方可以降低租金,改变买方的预期收益。 (2)要明确的约定房屋租金什么时候转由买方收取 通常房屋租金最迟在买方支付百分之八十的购房款或者房屋产权过户时,转由买方收取。

展开更多

针对买卖出租房屋应注意什么事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屋出租应该注意:电器和家具的人应该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承租人必须出示身份证;租给对方的,对方就享有房屋使用权;写家具和电器供对方使用,损坏赔偿问题的协议。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屋认购合同注意事项有: 1、规避受牵制条款; 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 3、不使用模糊概念; 4、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 5、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