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法院处理原则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针对婚前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怎样分割?,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当先由夫妻双方进行自主协商,一般是一人一半,对于不动产等价值较高的财产,还可以按购买时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同时还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协议不成,才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一般会在一人分一半的原则上综合考虑其他情况,比如双方是否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是否一方存在生活困难等。
婚前财产,指的是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时,婚前财产一般不参与分割。 如果夫妻对婚前财产有特殊的约定,该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在约定中明确表示一方婚前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的,在感情破裂时,可以主张该约定分割相关婚前财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