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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处理?

2023-02-09 20: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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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回复

专业分析:

房屋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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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有违约可以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0%确定,当事人违约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数额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当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卖方逾期交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双方可以制定补充协议,约定违约金或者按照市场交易习惯确定违约金数额,也可以请求对方承担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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