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根据国家有关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可从社保中心领取生育津贴。一般来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生育女工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期间工资的性质。这就意味着,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生育女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所在单位发放产假工资。当然,如果生育女工所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差额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针对生育津贴是什么意思?,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生育津贴是国家规定在职业妇女因生育离岗期间,给予的生活补贴。有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方,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时间最少98天;没有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方,由单位支付,根据职工生育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进行补贴,时间一般为98天。
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根据上述规定由其生育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予以补差,这里的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是指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性收入。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