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待岗工资: 待岗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北京市2008年2月18日修改《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后规定:将原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的“用人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同时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修改为“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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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选拔程序被各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录用的,并在以自然居住小区为基本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目前我们所说的社区工作者一般指的就是居委干部。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目前跟大学生村官相差不多,各省市、各区县的工资待遇并不相同。
一般公益性岗位为政府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而购买的岗位,工资不是很高,而且只是一个跳板,岗位人员的存在也不会有太久.工资视当地的工资水平来定位。具体可以参照《北京市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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