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在工地摔伤老板不负责能要求赔偿吗

2023-06-23 21:12:11
推荐答案

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23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属于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申请伤残鉴定,认定伤残后,依据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展开更多

针对在工地摔伤老板不负责能要求赔偿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工地受伤属于工伤的,向老板要求赔偿以下项目: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老板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额外支付本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赔偿项目。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对于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先进行工伤鉴定,认定为工伤后,是需要鉴定其工伤等级的,根据等级要求其老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其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相关费用。其具体标准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