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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证上怎么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022-08-25 08: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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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25 回复

专业分析:

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更名)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 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房产证; 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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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婚前一方个人出资买房的,则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买方的,则不论房产证上是不是写一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是共同出资买房的,也按共同财产处理,可以按双方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也就是说,该房产证上写的所有人是其子女。在离婚时,夫妻不能把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3)如果在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与其子女就成为该项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程分割。但对于属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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