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针对认定工伤应注意哪些工伤待遇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认定为工伤待遇具体有: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劳动者在被认定为工伤后会有下列待遇: 1、依法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 2、伤病现阶段及后续的诊疗费用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伤者之后如果发生旧伤复发的,可以继续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