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规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4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5%向受买人支付违约金" 就是说,按照上述条款,对房产开发商交产权证的时间没有任何限制了开发商两年后任何时候交产权证给受买人都不算违约了 受买人怎样才能了解开发商是否在交房后480工作日内把材料送房产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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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迟迟不办房产证,协商催告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及时办理房产证。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九十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这个条文明确规定了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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